(一)孕期服用巯嘌呤类药物对后代有影响吗?
巯嘌呤类药物包括“硫唑嘌呤”和“6-巯基嘌呤”等,是一种常用的免疫抑制剂,常被用于诱导和维持克罗恩病缓解。该类药物对怀孕的风险等级被美国食品药物安全局(FDA)设定为(D)级,因此被认为其对胎儿有潜在危害。
该研究表明:
(1)对于男性患者,在尝试怀孕期间服用巯嘌呤类药物不会增加胎儿畸形的风险。
(2)对于女性患者,孕期或孕前3个月内服用巯嘌呤类药物并不会对胎儿的体重产生影响,也不会增加胎儿先天畸形的风险,但会增加胎儿早产的风险。
小结:生育问题一直是经治医生与克罗恩病患者共同关心的问题,孕期药物对孕育健康胎儿有一定影响,因此,孕期患者在选择药物时应积极与经治医师沟通,根据自身情况调整药物方案。
(二)孕期服用叶酸要适量
摘要: 孕期服用叶酸要适量, 怀孕期缺乏叶酸,有可能造成妊娠高血压、自发性流产和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早产以及新生儿低出生体重。近年来大量研究表明,补充叶酸可以明显减少无脑儿、脊柱裂等神经管畸形的发生。世界卫生组织推..
怀孕期缺乏叶酸,有可能造成妊娠高血压、自发性流产和胎儿宫内发育迟缓、早产以及新生儿低出生体重。近年来大量研究表明,补充叶酸可以明显减少无脑儿、脊柱裂等神经管畸形的发生。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孕妇每日叶酸供应量为400微克,即0.4毫克。但一项调查结果显示,我国育龄妇女膳食叶酸摄入量平均每天不足266微克,如减去烹调损失,实际摄入量不足200微克,远远低于推荐标准。叶酸缺乏率北方高于南方,农村高于城市,冬春季高于夏秋季,胎儿神经管畸形发生率与叶酸缺乏率的分布情况恰好一致。因此,孕妇不能忽视补充叶酸的重要性。
吃富含叶酸的食物,如绿色蔬菜、水果、蛋、大豆类,可以补充一定量的叶酸;吃富含叶酸的水果,如樱桃、桃子、李、杏、杨梅、海棠、酸枣、山楂、石榴、葡萄、橘子、猕猴桃、草莓等,既可补充足够的叶酸,又可增进食欲。但由于叶酸遇光、遇热就不稳定,容易失去活性,所以人体真正能从食物中获得的叶酸并不多。因此,叶酸摄入不足的孕妇,还应该服用叶酸补充剂。
但摄取叶酸并非多多益善,孕妇过多摄入叶酸会有副作用。长期过量服用叶酸会干扰孕妇的锌代谢。锌元素不足,同样会影响胎儿发育。有关专家认为,作为B族维生素的叶酸,不能超量服用,否则会引起药品不良反应。如果补充叶酸每天达到400毫克,即超出建议范围1000倍,不但会损伤生殖系统,而且会对其他器官造成伤害。所以,叶酸补充剂最好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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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孕妈妈孕期服用超量维A也致畸
超量维A也致畸
为了孕育一个健康可爱的宝宝,不少准妈妈把维生素、钙、叶酸等当成每天例行的“营养补充剂”。也有不少准妈妈了解到,怀孕期间一旦患病需要用药,应该选择“属于基本安全药物的A、B级药物”。然而,专家提醒,这当中存在一定的“陷阱”,不能忽视。
专家指出,临床上,维生素、营养素以及一些可以在药店轻易获得的非处方药,虽然被归为“安全级别”,但这种划分并非一成不变。比如一些药物的剂量“超常”使用,就可从安全变为“危险等级”。又如,同一种药物不同的剂型和给药方法,以及在不同的孕期使用,都让它的安全分级有所不同。此外,食补与药补同时进行,可能出现“叠加”效应而产生危害。
●药物致畸特别容易发生在妊娠的第3~12周
●准妈妈不要随意进食营养品、保健品,以免造成实际上的药物滥服,建议用药前咨询专科医生,保障用药安全
妊娠第3~12周是致畸“最敏感时期”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副主任张琳、药师陈莉婧介绍,孕妇用药时的孕周与药物引起的损害程度密切相关。药物致畸特别容易发生在妊娠的第3~12周,12周以后妊娠用药的安全性增加,但某些药物,例如乙醇,对胎儿的危害特别是神经系统,是贯穿妊娠整个阶段的。
妊娠2周内:药物对胚胎表现出来的影响是“全”或“无”的概念:“全”指的是胚胎早期死亡而导致流产,“无”指的是胚胎没有出现异常,继续发育。所以,这个时期根据药物的性质可建议继续妊娠。
妊娠的第3~12周:被称为“致畸高度敏感期”,若孕妇在这个时期应用药物,其毒性能够干扰胚胎、胎儿组织细胞的正常分化,随着妊娠进展,就可能使某一部位的组织或器官发生畸形。
妊娠13周后:由于胎儿绝大多数器官已经形成,药物致畸的敏感性明显减弱,但是生殖系统仍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同时神经系统因在整个妊娠期间持续分化发育,因此,孕妇在妊娠中、晚期和产妇在分娩期用药,也应持谨慎态度。
孕产妇用药分5个级别
目前,国内的药物选择主要参考美国药品和食品管理局(FDA)颁布的药物分类进行选用。根据药物对人类的不同致畸情况,将药物分为A、B、C、D、X 五个等级标准:
A级:安全,对胚胎、胎儿无危害,例如青霉素钠、适量维生素等;
B级:比较安全,对胎儿基本无危害,例如青霉素、大多数的头孢菌素、阿奇霉素、扑尔敏等;
C级:仅在动物实验研究时证明有危害,但未在人类研究证实。例如硫酸庆大霉素、甲硝唑等;
超量维A也致畸
D级:对胎儿危害有确切证据,除非迫不得已,否则不考虑应用,例如硫酸链霉素,会使胎儿脑神经受损、听力减退;
X级:可使胎儿异常,在妊娠期间禁止使用,例如抗病毒药:利巴韦林、抗肿瘤药等。
张琳表示,假如孕产妇出现紧急情况必须用药时,应在临床经验丰富的专家指导下,尽量避免多个药物处方,尽可能选择A、B类药。
A、B级药物并非绝不致畸
“值得注意的是,某些药物有两个不同的危险等级,一个是常用剂量等级,一个是超常剂量等级。另外,同一个药物不同的剂型和给药方法,以及在不同的孕期使用都让它的安全分级有所不同。” 张琳说。
维生素A对视力、生长以及胎儿的生长发育都是必需的,因此适宜剂量的维生素A属于A级药物。但若每天摄入2万国际单位(IU)(约6毫克)即可致畸,使它成为X级药物。
在常用的解热镇痛药中吲哚美辛(消炎痛)、双氯芬酸(扶他林)、布洛芬均属B类药。但要注意的是,在妊娠32周后,服用吲哚美辛有可能使胎儿发生动脉导管狭窄或闭锁,以致胎儿死亡,此时是D类药物。
庆大霉素,通过眼部、耳部以及局部或皮肤外用给药时属于C级药物,但通过肠道外给药则属于D级药物。
抗炎抗过敏的地塞米松,在妊娠早期通过口服或肠道外给药属于D级药物,而其他时期通过这两种方法或眼部给药,则为C级药物。
专家提醒:
补充营养素,小心“叠加”过量
张琳说,在准备妊娠及妊娠期可针对性的补充多种维生素,不仅可预防神经管畸形或其他出生缺陷,还对维持胎儿健康、促进生长发育等有重要作用,但摄取的量不宜过大。一般每日摄取量以美国的推荐剂量为参考:钙250mg,维生素A小于或等于4000IU,维生素D小于等于500ug,维生素E15mg,叶酸400ug。张琳提醒:“这里的每日摄取量是指包括了日常饮食摄入在内的每日总量。也就是说,一个孕妇如果在加强自己的饮食、喝着配方妈妈奶粉的基础上,再补充多种维生素就很有可能造成营养素超量的问题。”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多种复合维生素如爱乐维、金施尔康等各自所含有营养素的量是不同的,仔细阅读说明书也可以发现其功能主治并不一样。而市场上的叶酸片还有两个规格,一个是孕妇推荐剂量的0.4mg,一个是用于治疗贫血的5mg。所以准妈妈不要随意买一些营养品、保健品来吃,以免造成实际上的药物滥服,建议听从医生的专业指导。
妊娠
(四)孕期服用苯巴比妥有何危害
苯巴比妥又名鲁米那,随着剂量的增加可有镇静、催眠、抗惊厥等作用;对治疗癫痫大发作有其特殊价值,为常用的抗癫痫药物之一。但胎儿对本品的代谢能力不足,当母体因特殊情况应用苯巴比妥后,胎儿体内药物浓度可超过母体1至数倍。苯巴比妥的代谢主要是在肝脏中进行的;胎儿肝组织某些酶的活性仅为成人的3%~4%,在胎儿14周~25周时,每克肝组织中含有与成人类似的细胞色素P--450,但胎儿和成人的细胞色素P-450的构型可能是不同的。
药物代谢过程常需两个步骤:第一步氧化,常是加羟基;第二步是氧化物再与葡萄糖醛酸结合,形成葡萄糖醛酸甙类衍生物由尿中排出。这两个过程所需要的酶均局限于肝细胞内浆网膜中;胎儿肝细胞微粒体中含有催化氧化过程的某些酶类,但不含催化葡萄糖醛酸甙类形成的酶类,故胎儿对苯巴比妥的解毒机能是不足的。苯巴比妥在某些条件下可使胎儿达到毒性浓度,特别是在妊娠前半期,由于胎儿血脑屏障不完善,苯巴比妥可在脑中及肝中蓄积。
医学上常把药物代谢称之为“解毒”,把药物代谢酶称之为“解毒酶”,但药物的降解并不都是无活性或无毒性。苯巴比妥本身能诱导酶的活性,在与某些药合用时,会使这些药物产生更多的代谢产物,这些产物也可对胎儿产生毒性作用,常可影响胎儿脑细胞的发育,或可引起胎儿腭裂和兔唇。因此,在怀孕期间是不能应用苯巴比妥的。
(五)备孕期服用维生素E的作用
维生素E作为一种保胎的药物,可以使子宫平滑肌松弛,缓解由于子宫收缩引起的先兆流产和流产的症状,但在备孕期间维生素E毫无作用。如果在怀孕早期,发生先兆流产,可以在医生指导下进行科学合理的用药。备孕时维生素类的补充,建议使用含有叶酸和多种维生素的孕妇专用维生素,在备孕前三个月开始每天口服一片,可以在备孕期间为备孕的准妈妈提供足够量的叶酸和多种维生素。
在怀孕的前三个月内也要每天口服一片,以保证叶酸和多种维生素的需求。通过血中叶酸成分的稳定,可以有效的避免胎儿神经严重的畸形,比如无脑儿、脊柱裂、脑脊膜膨出等疾病。所以备孕期间维生素E是毫无作用的,维生素E只用于先兆流产的诊断和治疗,备孕期间建议孕妇要准备含有叶酸和多种维生素的孕妇专用维生素片。